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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於2003年12月16日成立審核委員會,遵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以書面方式訂明其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審閱本集團年報及賬目、中期報告及季度報告以及就此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及意見。審核委員會亦負責檢討及監管本集團的財務呈報過程及內部監控制度。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鄒小磊先生、馮清先生及高群耀博士組成。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於2005年6月24日成立,遵照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以書面方式訂明其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負責制定提名政策,並就提名和委任董事及董事會之連接向董事會提供建議。委員會亦會制定提名人選之甄選程序、檢討董事會之規模、架構及組織,以及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委員會獲提供足夠資源,使委員會可履行其職責。提名委員會由一名執行董事孫豪先生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鄒小磊先生、馮清先生及高群耀博士組成。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於2005年6月24日成立,遵照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以書面方式訂明其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負責訂定及向董事會建議薪酬政策、釐定本集團之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以及對本公司之購股權計劃、花紅安排、公積金及其他補償相關問題作出檢討及提出建議。委員會就其提議及建議諮詢主席∕行政總裁,如委員會認為有需要,亦可尋求專業意見。委員會亦獲提供其他資源,使委員會可履行其職責。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鄒小磊先生、馮清先生及高群耀博士組成。

企業管治委員會

企業管治委員會於2012年3月23日成立,並以書面方式訂明其職權範圍。企業管治委員會之目的為協助履行創業板上市規則附錄15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所規定之企業管治職責。委員會亦獲提供足夠的資源履行其職責。企業管治委員會由主席孫豪先生及公司秘書李惟欣女士組成。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委員會

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委員會於2016年1月1日成立,並以書面方式訂明其職權範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委員會之目的為負責執行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制度,並檢討所有相關之財務、營運、合規監控,以及檢討本集團會計、內部審計及財務報告部門之資源,其僱員之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其培訓計劃及預算是否充足,以及與本公司之環境、社會及管治績效及報告有關之事宜。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委員會至少由下列三名成員組成:本公司之法規主管(現為孫豪先生); 本集團之首席財務官╱會計部主管(現為胡陶冶女士)及╱或本公司之公司秘書(現為李惟欣女士)以及本集團不時之內部審計高級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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